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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号:000014349/2025-127459效力状态:
发文单位:色播 成文日期:2025年05月17日
标  题: 色播 关于有关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价格政策的函
发文字号:桂医保函〔2025〕131号发布日期:2025年06月17日

色播 关于有关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价格政策的函

2025-06-17 10:01     来源:色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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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播 关于有关医疗服务项目

适用价格政策的函

桂医保函〔2025〕131号

南宁市医保局:

来文《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事宜的请示》(南医保报〔2025〕12号)收悉。根据《广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(2024年版)》等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定,经研究,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:

一、关于耳道耵聍取出收费的适用问题

开展“使用膝状镊或耵聍钩直接取出耵聍,或对难以取出的耵聍,先使用碳酸氢钠滴耳液滴耳,待耵聍软化后,再使用膝状镊或耵聍钩取出耵聍”的治疗操作,对应使用“耵聍冲洗”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
二、关于耳部治疗收费的适用问题

对耳部炎症病人,使用哌瑞松软膏、中药粉末、氯霉素联合地塞米松等进行上药予以消炎治疗时,应依据实际换药面积大小和使用敷料的多少,对应使用 “换药”或 “中医外治类立项指南”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
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动态调整,如国家、自治区有新的规定,从其规定。

特此函复。

色播

2025年5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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